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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作者: | 发布日期:2023-03-13

   ◆硕士、博士学位申报及论证  

   2022年,学校根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规则的通知》(京学位办〔2022〕5号)要求,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结合学位授权点建设实际情况,开展了将艺术学理论(代码:1301)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为艺术学(代码:1301)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代码:1351)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对应调整为美术与书法(代码:1356)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有关工作,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在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12月2日起至8日止。公示期间,学校没有收到异议。公示材料可在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查询。

   2021年无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

   2020年,学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以及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京学位〔2020〕2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开展了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并将相关申请材料在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开时间自2020年10月27日起至11月10日止。公开期间,学校没有收到异议。公开材料可在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查询。

   2019年,学校开展了申请增列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相关工作,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6月19日起至7月9日止;开展了二级学科自主设置相关工作,并将拟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的相关申报材料按教育部要求在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9年5月15日起至6月27日止。在公示期内,没有对上述公示材料提出异议。上述公示材料可在发展规划处查询。

   2018年无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

   2017年,学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及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京学位[2017]3号)要求,开展了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7月6日起至7月12日止。在公示期内,没有对上述公示材料提出异议。上述公示材料可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查询。

   2016年无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

   2015年无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

   2014年,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的要求,我校开展了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审核工作,并将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材料、自审办法、审核结果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4年2月20日起至2 月27日止。在公示期内,没有对上述公示材料提出异议。上述公示材料可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查询。

   2013年无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士学位申报及论证

   2022年没有申报新专业

   2021年没有申报新专业

   2020年没有申报新专业

   2019年没有申报新专业

   2018年申报材料  

   2017年申报材料  

   2016年没有申报新专业

   2015年没有申报新专业

   2014年申报材料  

   2013年没有申报新专业

   2012年申报材料  

   2011年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