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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办公室职责

一、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1.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规章制度年度立项计划;

2.负责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为学校建章立制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3.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规章制度的动态评估及清理工作。

二、合同管理工作

1.负责联络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学校合同的流转和审签工作;

2.负责联络学校法律顾问做好学校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负责学校合同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4.负责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工作。

三、信访工作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

2.负责“校长热线”、“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群众来函、群众来访以及上级信访“交办件”的处理、回复和督办工作;

3.负责重大信访事项的调查研究和群众信访中带有倾向性、苗头性、政策性问题的汇总分析,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4.负责学校信访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法律咨询工作

1.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法律风险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负责联络学校法律顾问为校内各单位、部门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五、其他日常法律事务工作

1.会同学校有关部门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并授权发表声明;

2.协调处理学校的仲裁、诉讼和其他对外法律事务;

3.负责办理学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负责受理学生申诉及相关事务性工作;

5.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工作业务培训;

6.负责学校法律顾问的满意度调查及相关工作;

7.做好校领导和学校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