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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办公室在依法治校实现过程中的作用浅析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7-02| 阅读次数:

内容摘要近几年来,随着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依法治校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并且各高校也不同程度地建立了相关的制度。但是,从总体上看,高校的法治理念和依法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依法治校还没有完全成为高校的自觉行为,因此,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主要探讨高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在依法治校实现进程的作用。

关键词:高校管理 依法治校 制度建设 

 

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标志之一,其实施进程和实现状况将直接影响我国教育法治化的进程。自2003年7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后,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实施和教育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各高校越来越加大对依法治校理念的宣传力度,相关制度的构建和实施也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也必须看到,由于缺乏统一的模式和标准,各高校依法治校的进程很不统一,距离依法治校理论的真正实现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我们有必要通过对依法治校相关理论的研究,来探讨一下高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在依法治校实现进程中作用。

一、依法治校的内涵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已经成为高等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理念[1]。依法治校,是指国家机关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学校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的治理学校的有关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依照有关学校的法律规定,从事的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

依法治校包括两个层面的内涵:从教育行政法的角度而言,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之外的国家机关及有关机构依法从事治理学校的有关活动;从学校自身管理的角度而言,则是指学校本身依法从事的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依法治校的主体不仅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也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法治校的范围不仅包括国家机关治理学校的活动,还包括学校的办学活动以及教师实施教育的活动和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的活动。依法治校的核心是依法行政[2],实质是在于用法律的思维模式来管理学校,其最高境界在于使管理活动最终达到法律精神所体现的公平和正义[3]。

二、依法治校理念的确立和目标定位

依法治校是一种管理理念,也是学校发展的一种战略选择。作为管理理念,依法治校要求高校的管理不能依靠行政命令或个人经验进行,必须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部制度规章体系,要有善法和良法的治理;作为战略选择,依法治校要求高校必须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执行者能按照正当程序严格执行[4]。当然,要将依法治校落到实处,不仅需要学校管理者确立依法治校的理念,还需要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的教职员工、学生均确立依法治校的理念。

要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明确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教育部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若干意见》中已明确提出了依法治校的目标[5],那就是:教育行政部门法治意识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和受教育者的法律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教师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各高校在考虑总体目标时,还应结合本学校的校情制定自己的目标、阶段目标,这样才能真正推进依法治校总体目标的实现。

三、高校法律事务办公室在依法治校实现进程的作用

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高校具体负责法律事务的工作机构,应该积极参与到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为依法治校的实现发挥应有的作用。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主体,在依法治校实现进程中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完善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体系。

依法治校要求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均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实行自主管理的依据是学校的章程,除了章程以外,学校还应当根据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在教学、人事、财务、学生管理等方面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在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中,法律事务办公室必须要充当一个“审查官”的角色[6]。要对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对院系、部门等二级单位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保障校内规章制度的统一,而且还要负责组织清理学校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制定、修改或废止的建议,协助学校指导和监督政策、法规、校内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也就是说要保证学校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法治精神,符合法律保留、法律优先的原则。

2.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咨询、重大活动提供商询、重大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以及向国际社会开放教育服务市场、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高校在角色定位、制度构建和事务管理等方面所面临的环境和问题日趋复杂,这就要求高校在作出重大决策和进行重大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到整个社会的可承受度以及可能的社会影响。因此,法律事务办公室就要在学校重大决策的出台前,开展必要的调研、咨询活动,并且为之提出法律意见,对学校重要项目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可行性分析,进行法律风险检测,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确保高校的各种决策和各项活动符合法律的要求。

3.为学校内各单位提供一般法律咨询服务。

高校的各院系、各部门承担着相当一部分学校事务的管理工作。因此,法律事务办公室要为校内各院系、各部门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对学校管理教职工、学生行为的合法性进行指导,为学生申诉处理、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信访答复等活动提供法律意见[7]。

4.负责学校重要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督促有关合同的履行。

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高校日常法律事务的实施机构,负责对校内的教职工聘任合同、劳动合同以及学校对外签订的合作办学合同、经济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的合法性审查,对学校二级单位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审查备案,防范法律风险;对于已经签订的各种合同,法律事务办公室要协助、督促各单位予以履行。

除上述几点以外,法律事务办公室还要对学校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提出建议、代表学校参与有关诉讼、仲裁、申诉等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还要配合学校宣传部门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学校教职员工和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等等。

 

参考文献:


[1]徐显明.确立依法治校理念,提升依法治校水平[J].中国高等教育,2006(5):12—14

[2]张树义.行政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36

[3]段茹宏.依法治校的实质与最高境界[J].教学与管理,2006(1):31—33。

[4]赵泽虎.浅析依法治校理念的深化[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11):60—61

[5]详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2003年7月17日发

[6]贺亚兰.依法治校:大学发展的战略选择[J].北京教育,2005(7):47

[7]郝维谦,李连宁.各国教育法制的比较研究[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