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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发文办理流程

    原则上非涉密文件均通过OA系统流转。有保密要求的文件不上OA,通过线下纸质版转签。主办单位就发文内容中涉及其他单位职权的业务,要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力争达成一致后提交发文程序;在转相关单位会签意见后,提交学校办公室。以下为通过OA系统转签的文件的流程,纸质发文流程参照办理:

    1.发起人进入OA系统,按照公文格式要求草拟文件,提交单位负责人审核。

    2.来文单位负责人审批时,请根据需求,选择相应分支后提交:如需联合行文或会签,请提交相关单位负责人办理;不涉及其他单位职权的,选择“校办秘书科秘书”分支即可。

    3.会签单位请写明会签意见。

    4.会签后文件默认到发起人OA。请发起人密切关注文件进展,根据单位会签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下一节点(校办秘书科秘书)。

    5.学校办公室初核文件,提交校办主任/副主任复核并签署意见。

    6.呈报校领导签批。

    7.制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