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校长您好,我想反映下沙河校区理发店的霸王行为。
在2.27二月二龙抬头这一天。理发店在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进行提价,并且在消费结束结账时才会告诉我们涨价了,虽然只是贵了5元钱,但是对于学生来说还是感觉被理发店欺负了。之后向其询问发票也表示不能开发票。
希望学校能采取一些措施,谢谢。
2017.2.28
答:
同学你好,对于你来信反映的沙河校区理发店的问题,学校沙河校区办公室已与昌欣物业进行了沟通,并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要求理发店公开承认违规经营的错误,向消费者诚挚地道歉;
2.理发店将多收的那部分金额退还给消费者,权益受损者也可自行去店内接受退还;
3.要求理发店将各项服务标准明码标价,三天之内挂牌公示;
4.严格监督管理,并签订相关协议,如有违反,根据合同法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提前终止合同。
感谢你的来信!希望以上答复能够解决你的问题。
学校办公室信访工作人员
2017.2.28
回:
谢谢信访老师的关注,沙河校办已与我取得联系,并且我也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后续沟通。学校对于学生的重视程度远超我们想象,对于洼财的爱更深了,感谢一直以来老师们对于学生的关爱与支持!
20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