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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 发布日期:2015-10-30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4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4-2015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统计数据时间为201491-20158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4-2015学年度,学校继续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信息内容,保障了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清单》要求,学校完善了信息公开专题网站(http://op.cufe.edu.cn/xxgk/xxgk/xxgkjtsx.htm,以下简称信息公开网),该专栏已经成为我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一)     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 

我校严格按照《办法》落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学校办公室统一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清单》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办法,制定学校信息公开的目录(2014年),并在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布。

(二)     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在现有信息公开途径的基础上,我校通过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优化公开信息的流程,已经形成了以信息公开网这一网络公开形式为主、其他公开发布形式为辅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同时不断提高学校微博公共账号、校园微信公共账号等新兴媒体发布信息的比重。学校主要信息通过学校主页(http://www.cufe.edu.cn,以下简称校园网)、信息公开网、以及学校各单位、部门的网站上面向社会公布,部分信息在我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中面向校内师生员工公布。

(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

2014-2015学年度,学校继续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开信息,广泛听取师生建议,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工作都会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提高职能部门信息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在我校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和党代会工作报告的起草过程中,就组织师生代表、专家学者举行了多场次座谈会进行讨论,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保障了师生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此外,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校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共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开各类信息620条,内容涉及教学、科研、人事、财务、招生等多个方面,在校园网“招标公告”栏目中公开招标采购信息153条;在学校OA系统中,共向校内发布公文201条,各部门发布部门信息810条;学校官方微博围绕学校建设与发展、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等共发布的微博有700余条,共有粉丝41000多人;已连续三年在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学校的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二)《清单》所列事项公开情况  

201410月,按照《清单》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在《清单》10大类50条事项的基础上,对原有信息公开网的栏目内容进行了分类和细化(具体链接见附件)。同时,对所有条目逐条梳理,完善了相应的内容和链接,使社会公众能够更直接和准确地查询到所需信息。按照2014-2015学年工作的实际变化,对信息公开网内容进行及时的动态调整和更新。学校办公室还按照上级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督促和协调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网站上补充和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公布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信息

1)本科生招生的信息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学校继续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切实执行教育部招生录取的“十公开”制度,全面、准确、完整、规范地做好信息发布与公示,有效确保招生信息的公开、招生过程的透明和招生结果的公示。

①规范日常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招办微信公众号作为招生政策和信息对外宣传和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借助广播、报纸、社会网络等媒介,发布学校招生章程、各特殊类型招生简章等考生应知、须知的招生录取政策,提供历年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以及学校简介、奖助政策简介、专业设置介绍等信息查询。

②完善特殊类型招生的信息公开和公示工作。联合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教考试机构相关中学,与我校本科招生网同步,通过网上平台发布和纸质材料寄送等方式做好各特殊类型测试资格考生(合计1273人次,其中自主招生500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200人、艺术类518人、高水平运动队49人、退役运动员6人)、入选资格考生(合计385人次,其中自主招生137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60人、艺术类161人、高水平运动队25人、退役运动员2人)和录取结果(合计142人次,其中自主招生60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26人、艺术类39人、高水平运动队15人、退役运动员2人)等信息的公开和公示工作。

③优化关键时期的信息查询和咨询服务。招生咨询期间在本科生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辟“答考生问”、招生宣传日程安排和招生咨询热线等专题专栏,并对招生工作的关键时间、关键事项作重点提示,外出参加京内外大型咨询会16场、中学专场咨询会22场;录取期间通过本科招生网和微信公众号实时公布分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分数,开通考生个人录取结果查询、录取工作进度和录取通知书寄送情况的网络查询通道,同时专门开设录取期间招生咨询热线,安排专人接听和解答;在年度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分省、分专业录取分数线和录取人数等信息,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也为考生报考查询提供信息。

④公开招生咨询和纪检监察沟通渠道。公布招生办公室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开通招生纪检监察部门的办公电话及监察专用手机,积极回应考生咨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保障举报投诉渠道畅通。

⑤开展新生入校后新生资格复查工作,复查学生总数为2498人。新生资格复查结束后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主动公开新生资格复查结果及在此期间受理的举报、调查和处理结果。

2)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度,我校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别研究生的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并通过研究生院网站主动公开各学院和专业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分数线和录取人数,共公布硕士招生信息49条,公布博士招生信息17条,港澳台招生信息3条。对参加201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考生姓名、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状态等信息进行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公示,供社会查询,共进行录取公示4次。公示统考硕士拟录取结果1898人,博士拟录取名单 201人,公示硕士推免生拟录取名单329人,公示港澳台研究生拟录取结果1人。

②我校研究生招生咨询信息在教育部相关网站、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均有公布,并设立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引导考生及时快速访问研究生院网站信息。考生还可通过电话咨询、现场咨询获取相应信息。

③我校研究生招生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之下进行,在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了相关监督电话。同时我校设立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接受考生在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申诉,并及时作出公平公正的处理决定,既保障学校自主处分权的行使,又最大限度地保障考生依法申诉的权利。

2. 财务、资产、基建信息公开情况

财务信息公开方面:学校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学校财务、资产有关信息。(12014-2015学年度,我校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于201556日通过校园网面向社会公开2015年度财务预算,公开内容包括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以及相关说明。(2201583日通过校园网面向社会公开2014年度财务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以及相关说明。(3)通过教代会、财务培训、校园网、财务年鉴等多种方式,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公开年度预算、决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重点工作等信息。(42014-2015学年度进一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通过校务公开宣传栏、校园网、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和现场公示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资产信息公开方面:(1)学校依据《中央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校发〔2014143号),对学校资产的使用及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制定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可在我校资产管理处网站上查询。(2)我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采取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物资和设备的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教育装备采购网和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机构、项目预算、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等。2014-2015学年,在校园网主页招标公告栏目共发布相关公告153条。

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1)我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达到市场公开招标要求的基本建设项目均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的相关信息平台上发布信息,进行市场公开招标;未达到市场公开招标要求的项目按《中央财经大学基建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针对学校项目不同情况组织校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或供应商,并在校园网上发布招标信息。(22014-2015学年,共发布重大基建工程招标公告17次,中标结果公示17次。其中市场公开招标15次,校内公开招标2次。在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7次,中标结果公示7次;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8次,中标结果公示8次;在我校校园网主页发布招标公告2次,中标结果公示2次。

3.人事招聘和干部任免信息

1)人事招聘方面: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086号),我校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类别和聘用程序,相关人事变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并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2014-2015学年通过在校园网招聘信息专栏,共发布21条人员招聘信息。此外,还通过北美AEA经济学年会网站等发布招聘公告(广告),利用多种渠道广泛招揽优秀人选。在人才遴选过程中,对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录取等环节均在指定时间内在校园网主页上予以公示公告,并设置情况反映渠道接受社会监督,最终录用人员再上报教育部后由人事司再统一公示一次,确保了人事招聘过程的公开透明。  

2)干部任免方面: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建设,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学校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修订)》(校党字〔20134号),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做到“五公开”,即程序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资格审查结果公开、拟任人选公开,进一步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14-2015学年度通过学校办公室网站发布干部任免公文3件,涉及干部变动7人,其中新提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1人,并按程序要求在校内张贴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2015年度,学校收到公民通过信函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1件申请的信息属于我校已经公开的相关信息,1件部分内容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我校均按工作程序及时答复申请人。本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地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工作遭举报情况

自我校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网内容后,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升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也给予了较好的支持和评价。高等教育学会高校信息公开测评课题组对我校信息公开网进行了两次测评并提出了相关意见,我校高度重视测评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对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改进,逐步完善有关内容。目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评价较好,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2014-2015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特别是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网的内容,有助于学校师生和社会更直接和准确的了解学校有关办学情况。在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学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还需继续完善;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还需结合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做进一步的细化;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下一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探索符合学校办学实际的信息公开途径和方式,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继续丰富信息公开网的内容,拓展和整合信息公开的新兴媒体渠道,逐步建立系统的、完善的、使用方便和查询快捷的现代化信息公开体系。

(二)进一步梳理、细化我校信息公开的内容,逐步确定信息公开特别是依申请公开的标准和工作细则,使我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提高学校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各单位、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联动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营造公开办学、透明办学的氛围。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落实《清单》事项公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