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购买乙方图书家具设备,所购买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颜色、产品用料、技术标准、金额等详见《产品明细表》。
产品明细表
1.乙方按照国家通常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除另有规定,该包装应适应短途或长途运输,并负责本合同项目内货物的运输管理。
2.乙方负责送货,运费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的产品报价当中。货物在运输中发生的任何损坏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所购产品货物的制造完成时间为2004年10月1日前。
1.货物全部到货安装完毕,经甲方检验合格一周内,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95%给乙方,付款金额以实际送货数量的金额为准。剩余实际货物总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乙方所交货物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后(按检验合格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时间),由甲方一次付清剩余货款。
1.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将货物运到现场,按甲方指定的具体楼层和摆放地点将货物全部安装到位,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2.乙方进场时应从专业角度对现场进行检查以确认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并提示甲方排除,因乙方安装人员自身责任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密切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如电源、电梯及照明等,保证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3.如双方出现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在安装过程中,如乙方对甲方的物品或设施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1.质量保证:乙方保证交付甲方的货物与甲方规定的技术规格相符,货物质量要达到国家企业执行标准和甲方的质量要求,乙方对货物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发现货物质量与封存样品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不符或存在潜在缺陷的,乙方应立即给予更换。
2.乙方保证向甲方出售的货物均为乙方自己直接生产并未使用的新产品,否则甲方不支付货款。
3.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的规格、颜色、质量标准应与样品一致,数量与本合同第一条的相关数据统一。
4.乙方对合同项目内所交付甲方使用的全部产品实行5年免费维修,维修后达不到使用要求及约定质量标准的货物,乙方应对该货物进行免费更换。
5.五年内,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或存在潜在缺陷的,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2日内免费修理或更换。
1.乙方按甲方指定位置安装并调整完毕后,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2.在甲方进行验收时,乙方应参与甲方的检验过程,在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应与甲方签订货物验收证明。
3.经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货物出现不符合样品及本合同第一条中相关数据规定的产品,乙方应立即进行更换,并提供相关替代物给甲方无偿使用,以至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待更换货物安装并调整到位、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将相关替代物归还乙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果因产品存在表面不易察觉的内在质量瑕疵,买方有权在发现该内在瑕疵之日起60日内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并要求其承担质量责任,该项质量异议权不受前述验收期限制。
1.为保障甲方利益并严肃履行合同,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先行支付的投标保证金1.5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按期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后,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
2.乙方如在合同规定的供货期内不能完全供货,则每超过一天罚交未到货物货款的10%给甲方。
3.甲方如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内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则超过一天罚交付款期内应付货款的0.3%给乙方。
4、买方应尽量避免对已经商定的产品(或安装)提出改动,如确有需要改动应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通知卖方,卖方本着为顾客服务的精神尽量给与配合,并按以下方式处理:1、如果原已商定的产品(或安装)尚未生产(或安装),卖方……2、如果原已商定的产品(或安装)已经开始生产(或安装),卖方……
5.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共同协商解决的,双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经生效,当事人双方在此之前就此项交易做出的其他任何约定均失效。
2.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变更,对于本合同任何修改和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3.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成为合同当事人;非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进行分包。
4.本合同任何一方内部人员变化或资本结构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收购、兼并、产权交易或其他事由引起的变更,为第三人所控制或继承,本合同约束变更后的该第三人,合同继续生效。
5.本合同所列补充协议及有关招标文件、图片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